(9月4日) 尊敬的同志:我寄给社会党国际局的那封信 脚注1 (星期六寄的)在国际局书记还没有分发之前,我不能给您看。 我的地址:卢博米尔斯基耶戈街47号二楼左边。 今天在《不来梅市民报》 163 上刊登的《关于拉狄克案件》一文,是一篇为拉狄克辩护而不承认特里什卡“法庭”的好文章 脚注2 。 164 致党的敬礼! 您的列宁 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7卷第17页
脚 注 脚注1 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22卷第47—48页。——编者注 脚注2 参看本卷第90号文献。——编者注